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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示范案例《环境资源法》

一、课程及案例简介

《环境资源法》课程,是本科教育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10+X)之一,也是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之一。

课程思政案例选自《环境资源法》第十四章《生物资源保护法》第一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内容。该案例秉承“立德树人、协同育人”的设计理念,围绕案例的教学目标、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等进行总体布局,尝试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在学习和掌握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和发展历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体系、执法监督机制以及司法保障机制等方面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环境法学思维方式,引导学生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达到授业传道、思政育人的目的。

该通过优化教学内容、扩展教学方法,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成效较好,激发了学生们学习环境资源法的兴趣和主动探索知识的内驱力,坚定了要投身国家环境保护法治事业的决心。

二、结合章节

《环境资源法》课程分为四编二十二章,而《生物资源保护法》作为《自然资源保护法》分编中的第十四章,其第一节“生物多样性保护”在本章中起到统领性作用,是学习和掌握本章其他小节知识点的基础,且蕴含了大量的思政元素,在《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教改中非常具有典型性。故选取这一节内容作为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的典型案例,并将题目拟定为“加强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三、教学目标

在课程的培养目标中突出“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育人功能,从专业知识、思维方式、思政育人三个层面来设置课程思政案例的教学目标。

(一)专业知识层面

  1. 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和发展历程;

  2. 掌握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体系、执法监督机制、司法保障机制;

  3. 具备一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实践能力。

(二)思维方式层面

  1. 培养学生在认识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问题上的系统观、全局观的思维方式;

  2. 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思考中国在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上的经验和有待完善之处。

(三)思政育人层面

  1. 引导学生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观和法治观;

  2. 通过生物多样性相关时事新闻的了解,让学生体会到大国领袖的世界视野和天下情怀,中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的积极作为和历史担当;

  3. 引导学生白觉遵守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制度,积极投身国家环保事业,成为“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四、案例意义

“加强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环境法教学思政改革案例中教学内容的每一部分都融入了不同的思政元素,包括引导学生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系统整体观思考生物多样性相关问题,激发学生树立文化自信、培养爱国主义情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虽然“生物多样性保护”在教材中涉及的内容较少,但其本身所蕴含的大量思政元素,都值得把它作为课程思政改革的一个典型案例。本案例结合了时事政治与法学研究的前沿性成果,根据具体内容融入不同的思政元素,对“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内容予以充实,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价值理念,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精髓。

五、教学实施过程

(一)课程引入

首先,以传统讲授的方式介绍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和内容,并通过问题驱动法引发学生对生物多样问题的思考,进而引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所蕴含的系统整体观,让学生理解“共建山水林田湖草沙地球生命共同体”的深刻内涵。

其次,以问题驱动法加深学生对中国古代生态观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生的发言和分享,引导学生审视和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教导其尊重自然、善待动物、保护植物,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并激发学生树立文化自信。

最后,介绍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发展历程,并让大家视频观看新闻联播对《生物多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报道,让大家感受到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所彰显的大国精神、所展现的大国担当,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塑造“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价值理念。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体系

在课程内容的第二部分,着重分析和总结国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立法成果,包括“保护”理念在立法中的贯彻、法律框架的基本成型、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引导学生总结出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建构上所遵循的“共建山水林田湖草沙地球生命共同体”的立法思路。

一方面,采用引导式教学法,引导学生通过查阅、分析相关法律和法条,总结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理念,体会中国传统生态智慧在现代环境立法中的作用;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系统整体观的思维方式分析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框架和法律制度,帮助学生认识到“科学立法”在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中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在前一阶段分析、总结的基础上,采用纠问式教学法,引导学生去辩证地思考生物多样性法律体系有待完善之处,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执法监督机制

在课程内容的第三部分,着重分析和总结国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监督机制方面的成果,包括监管体制的优化、监督执法力度的加强、执法能力的提升。

主要采取引导式教学方法,先让学生自主查阅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监督方面的时事热点和典型案例,在课堂上进行分享,让学生意识到国家用做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和力度,以及在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方面能力的提升,增强对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信心。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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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课程内容的第四部分,着重分析和总结国家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障机制方面的成果,包括环境司法的专门化、环境公益诉讼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运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责任承担形式的优化。

主要采取案例分析法,让团队小组查找典型案例,并在课堂上进行演示分析,展开讨论。通过案例1的分析,了解到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审判中的作用,及其对全球环境司法所具有的示范意义;通过案例2和3,了解到“刑罚+替代性修复费用”双重担责方式的优越性。通过案例的学习和讨论,能帮助学生理解创新理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中的运用原理。

综上,本课程案例秉承“立德树人、协同育人”与“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较之传统的环境法教学都有所突破。

在教学内容上,为了避免教材因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规范变动性大而导致的内容略显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从历史、现实的角度,发掘中国古代生态观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等思政元素;另一方面,结合时事热点和典型案例,补充了立法、司法和执法等法治环节上的新知识。使得教学内容更加丰富和饱满,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结合。

在教学方法上,尝试了问题驱动式、引导式、纠问式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对教学文化的感同身受、情感体验,探索精细化、浸润式的隐形教育方式,推动了环境法课程教学方式的创新。

六、案例反思

简要评析案例教学的实施效果及成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注意事项等,结合教学实际反思概述,字数500字左右。

生物多样性保护本身就是一项能激起学生兴趣的话题,再加上课堂上采取视频、案例分析、问题驱动、引导式等多元化教学方式,能很好地将思政元素融入课程中,通过思政育人促教学相长。

但是在案例课程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首先,一部分学生对阅读文献的积极性不大,在上课之前下发的学术论文资料,有少部分同学未能认真阅读,所以导致对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的前沿性问题了解不够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文献阅读的考核方式。

其次,由于课时受限,对目前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执法机制和司法保障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未能让学生展开讨论。

再次,有一部分学生在学习中对一些理论性较强的知识点理解比较困难,需要加强课下的师生沟通,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单独予以指导。

最后,对指导学生参加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经验尚显不足,没有形成系统性的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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